核心提示:
到期的减免税设备除非贵司有需要,否则无需办理解除设备监管证明。如要办理,请在有关设备到期一年内凭书面申请、相关减免税证明及进口报关单等单证,到主管海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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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设备监管证明
编号
267483
姓名
little-cat-jiang
留言时间
2007-03-02 08:03:52
留言内容
我司是一家外商独资企业,设备均为进口,现有一些设备使用期限已超过5年,这种情况下是否要办理解除设备监管证明?若要办理,则需要哪些资料?其办理程序是怎样的?我司并于2006年度变更了内外销比例,将部份未满5年使用期的进口设备在中山海关办理了设备补税手续,请问在这种情况下的进口机器设备是否要办理解除设备监管证明?若要办理,则需要哪些资料?其办理程序又是怎样的?我司的设备属于减免税设备。谢谢!
问题分类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处理时间
2007-03-02 03:03:43
答复单位
拱北海关
回复内容
到期的减免税设备除非贵司有需要,否则无需办理解除设备监管证明。如要办理,请在有关设备到期一年内凭书面申请、相关减免税证明及进口报关单等单证,到主管海关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