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sipanpan
2009-02-02 02:02:35
您好! 我是无锡日资企业的报关员,公司主要生产多功能复印一体机及消耗品及组件。08年多功能复印一体机的税则为8443311000,09年开始此税则有了细分:8443311010及8443311090,区别在于是否加密。我想咨询一下,8443311010(静电感光式多功能一体机加密传真机)中的加密具体指的是什么?是单指传真功能有加密还是整个复印一体机都有加密功能?经与我司技术部门及销售公司的确认,我司的复印一体机有加密功能,通过设置此功能可以实现加密复印,打印,扫描及传真,这样的话是否就是符合税则8443311010?以上望贵关能给予回复。万分感谢!
已处理
2009-02-03 01:02:19
南京海关
您好!税则中设立子目是出于国家保密器材管理的需要,国家有保密器材管理的公告,可以进行相关信息的查询。根据《商用密码管理条例》的规定,所谓商用密码产品,是指对不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信息进行加密保护或者安全认证所使用的密码技术和密码产品。进口密码产品以及含有密码技术的设备或者出口商用密码产品,必须报经国家密码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销售境外的密码产品。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只能使用经国家密码管理机构认可的商用密码产品,不得使用自行研制的或者境外生产的密码产品。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使用密码产品或者含有密码技术的设备,必须报经国家密码管理机构批准;但是,外国驻华外交代表机构、领事机构除外。商用密码产品的用户不得转让其使用的商用密码产品。商用密码产品发生故障,必须由国家密码管理机构指定的单位维修。报废、销毁商用密码产品,应当向国家密码管理机构备案。根据贵司描述的产品情况,属于商用密码产品范围,需到省密码管理局办理密码产品进口许可证,联系电话025-83393184。以上意见仅供参考,具体请以业务现场办理结果为准。感谢您对南京海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