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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海关总署2006年第64号关于汽车零部件规范申报问题的公告》对用于生产汽车的零部件和用于维修汽车的零部件的规范申报要求作了明确的规定,公告中分别对生产件和维修件的“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及单位”等报关单...
汽车配件的归类
编号
147589
姓名
holyluck
留言时间
2010-04-08 10:04:41
留言内容
你好,请问汽车配件占整车的40%能报汽车配件吗?要怎么报,一一列出来有150个品名??
问题分类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处理时间
2010-04-12 02:04:27
答复单位
厦门海关
回复内容
一、《海关总署2006年第64号关于汽车零部件规范申报问题的公告》对用于生产汽车的零部件和用于维修汽车的零部件的规范申报要求作了明确的规定,公告中分别对生产件和维修件的“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及单位”等报关单项目的申报作了明确和具体的要求,请结合拟办理通关手续汽车配件的实际情况根据海关总署2006年第64号公告要求进行申报; 二、根据归类的有关规定,汽车配件办理通关手续过程中商品按实际报验状态归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