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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你司对青岛海关的关注和支持。由于你对商品的描述过于简单,无法根据你所述情况作出准确的判断。且依据现行海关法规定,确定商品编码是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法定义务。因此你作为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你可通过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
姓名
cr7123s
留言时间
2012-07-12 11:07:25
留言内容
问题分类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处理时间
2012-07-12 03:07:07
答复单位
青岛海关
回复内容
感谢你司对青岛海关的关注和支持。由于你对商品的描述过于简单,无法根据你所述情况作出准确的判断。且依据现行海关法规定,确定商品编码是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法定义务。因此你作为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你可通过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报关实用手册》、《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等工具书,按照《税则》规定的目录条文和归类总规则、类注、章注、子目注释以及其他归类注释,对其申报的进出口货物进行商品归类,并归入相应的税则号列;你还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归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向进出口地海关(包括直属海关)提出商品预归类申请。办理商品预归类手续,需提供如下单证: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归类申请表》、2.进出口合同、3.商品情况说明、样品等。程序因篇幅所限,请自行参阅本网站办事指南栏目-货物通关-预归类办事指南的内容http://qingdao.customs.gov.cn/publish/portal105/tab41719/info25733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