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功能机器人(直角坐标机器人)编码归类
编号
210092
C200608
2012-09-10 11:09:12
尊敬的海关归类部门老师,我司系自动变速箱在生产企业,现在生产线需要进口一批直角坐标机器人作为备件,根据尺寸、运动速度、提拉重力等不同进口不同型号,但功能组成都是一样的,此机器人系一种多功能工业机器人,由控制系统、驱动系统、直线运动定位系统等组成,能夹持不同的工作头进行涂密封胶、安装密封圈等工作。我司进口的系多功能工业机器人本体,进口时不包括工作头(工作头在去年生产线组装时以全部进口),到货状态即为多功能工业机器人,但按照我司的生产线设计,每种型号的机器人已按照尺寸、速度等确定好安装位置,在不改变生产线设计的前提下,机器人是专机专用的。请问我司现在报关是按照到货时的实际状态归类到8479501000的多功能工业机器人,还是按照机器到厂后安装到生产线上和工作头一起工作的功能归类呢?谢谢您的解答!
已处理
2012-09-11 03:09:09
青岛海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署令158号)第3条规定,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应当按照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时货物的实际状态确定。海关总署2003年第58号公告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的有关规定,对于多功能机电产品的不完整品,如在报验时具有完整品的基本特征,海关应按照其设计功能来确定商品的税则归类,即对能够确定其主要设计功能的,应根据归类总规则三(二)按其主要设计功能归类;对无法确定主要设计功能的,则应根据归类总规则三(三)按税则号列顺序归入其可归入的最末一个税号。158号令第6条规定,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海关要求如实、准确申报其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等,并且对其申报的进出口货物进行商品归类,确定相应的商品编码。因此,建议你司根据上述规定及税则的相关规定确定相关进口商品的HS编码。或持真实有效的进出口合同、详细产品说明、《进出口商品预归类申请书》到进出境地海关依据158号令的规定办理预归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