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yuanxiang
2013-05-21 11:05:05
尊敬的海关领导您好! 我公司生产出口人造革材质的女式手提包及牛皮革制的女式手提包。在出口报关时人造革女式手提包使用的海关编码是一直是4202220000,牛皮革女式手提包的编码是4202210090。此次因出口后部分人造革手提包出现部分不良退运,在一般贸易退运进口报关中黄岛海关指出我司使用的人造革手提包海关编码4202220000归类错误,应该使用的海关编码是4202210090,理由是人造革属于4202210090编码中的的以皮革、再生皮革作面的手提包范围。 按我司理解4202210090编码中的皮革是指经脱毛和鞣制等物理、化学加工所得到的已经变性不易腐烂的动物皮,是动物皮革,并非人造革。 而我公司人造革女式手提包使用的人造革是一类感观、手感似皮革并可代替其使用的塑料制品。以织物为底基,涂覆由合成树脂添加各种塑料添加剂制成的配混料制成。根据覆盖物的种类不同,有聚氯乙烯人造革(PVC),聚氨酯人造革(PU)等。如果将人造革手提包和牛皮革手提包的商品编码同属于4202210090中,势必造成混淆。因在之前进出口报关过程中发生过几次类似事件,造成货物滞留。所以恳请海关领导给予明确人造革手提包的海关编码为盼
已处理
2013-05-28 02:05:52
青岛海关
感谢你司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税号4202.2100商品所指的“皮革”是指第四十二章注释一所述材质,即品目41.14所述产品,“再生皮革”是指以真皮革或皮革纤维为基本成分的再生皮革,即品目41.15所述产品。建议该公司对照上述标准明确商品材质,并与接受申报的海关沟通确定归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