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上咨询:请登陆中国海关网站查询
9027项下仪器配有试剂,试纸是否需分别归类
编号
383279
15800827134
2018-04-04 11:06:33
上海海关: 您好,税则:9027项下的HS :902730000,902750000, 902790000,在2018年以前,申报要素明确写明:是否配有试剂,试纸,有无电脑端口的打印机(如果有,分开按列名归);这条申报要素是我们遇到带试剂的仪器设备时,仪器和试剂分别申报的政策依据。 现在取消了这条申报要素,也就是我们申报时不用再申报是否带试剂、试纸, 有无电脑端口的打印机;我想咨询的是海关取消该申报要素的原因,如果再进口该类仪器,如果带适量试剂、试纸或,或配有电脑端口的打印机是不是也可以视为一台整机申报,而不用再分别归类,分开申报了? 如能及时解答,不胜感激。
已处理
2018-05-15 16:15:43
上海海关
目前针对具体的商品归类问题,建议您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
1.网上咨询:请登陆中国海关网站查询http://www.customs.gov.cn/Tabid/67737/Default.aspx或http://www.customs.gov.cn/Tabid/67733/Default.aspx
2.微信咨询:关注公众号“上海海关易归类”输入商品名称关键字或税号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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