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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238号《关于海关预归类决定后续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各直属海关以往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预归类决定书》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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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归类决定
编号
019459
姓名
留言时间
2018-11-09 10:11:10
留言内容
您好老师,请问以前签发的《预归类决定书》是不是不用了?
问题分类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处理时间
2018-11-09 13:44:14
答复单位
兰州海关
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238号《关于海关预归类决定后续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各直属海关以往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预归类决定书》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