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63号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2014年新增和调整部分的公告...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其他
【文 号】总署公告〔2014〕63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4-8-27
【生效日期】2014-9-1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63号(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2014年新增和调整部分)》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是海关和有关政府部门、从事与进出口贸易有关工作的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进行商品归类的法律依据之一。为便利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准确申报,我署根据相关标准更新以及技术发展等情况,新增和调整了部分本国子目注释(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告。
本公告自2014年9月1日起执行。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2014年新增和调整部分)》.doc
本公告自2014年9月1日起执行。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2014年新增和调整部分)》.doc
海关总署
201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