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94号关于2014年度自新西兰进口有关农产品数量和2015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文 号】总署公告〔2014〕94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4-12-23
【生效日期】2014-12-23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94号(关于2014年度自新西兰进口有关农产品数量和2015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和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91号,我国对自新西兰进口的四大类12个税号农产品(以下简称有关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管理措施。现将有关农产品2014年度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15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有关农产品进口时仍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91号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2014年度有关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15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情况表.xls
海关总署
2014年12月23日
有关农产品进口时仍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91号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2014年度有关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15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情况表.xls
海关总署
201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