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联合公告2014年第95号关于公布2015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
【法规类型】其他部委文件
【内容类别】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文 号】联合公告〔2014〕95 号
【发文机关】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
【发布日期】2014-12-31
【生效日期】2015-1-1
【效力】失效
【效力说明】根据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联合公告2015年第75号,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2014年12月31日发布的《2015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废止。
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联合公告2014年第95号(关于公布2015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现公布《2015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2014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同时废止。
附件:2015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xls
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