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10号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2016年新增和调整部分的公告...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关税征收管理类
【文 号】总署公告〔2016〕10 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6-2-4
【生效日期】2016-3-1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10号(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2016年新增和调整部分)》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是海关和有关政府部门、从事与进出口贸易有关工作的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进行商品归类的法律依据之一。为便利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准确申报,我署根据相关标准更新以及技术发展等情况,新增和调整了部分本国子目注释(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告。
本公告自2016年3月1日起执行。
附件:2016本国子目注释最终稿
海关总署
2016年2月4日
附件:2016本国子目注释最终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