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25号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的公告...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关税征收管理类
【文 号】公告〔2016〕25 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6-4-6
【生效日期】2016-4-8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25号(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税委会〔2016〕2号),海关总署决定对2012年第15号公告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详见附件1)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详见附件2)的归类和税率进行相应调整,归类原则和完税价格确定原则不变,现予以公布,自2016年4月8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doc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