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5号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涉及法律文书格式的公告...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关税征收管理类
【文 号】公告〔2018〕15 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8-1-31
【生效日期】2018-2-1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5号(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涉及法律文书格式的公告)
2017年12月20日,海关总署公布《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海关总署令第235号),其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作出修改。现将该办法所涉及的法律文书(见附件)予以发布,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海关税款缴款书.tif
2.退税申请书(格式一).tif
3.退税申请书(格式二).tif
4.收入退还书.tif
5.海关补征税款告知书.tif
海关总署
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