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公告2018年第22号关于发布16项修订的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加工贸易保税监管类
【文 号】联合公告〔2018〕22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
【发布日期】2018-3-5
【生效日期】2018-3-5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公告2018年第22号(关于发布16项修订的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海关总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3月5日批准《冻鲽鱼制品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等16项修订的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名称、文本见附件1、2),自2018年4月6日起执行。原《冻鲽鱼制品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等16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名称见附件3)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 16项修订的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列表.doc
2. 16项修订的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列表.doc
3. 16项废止的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列表.doc
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