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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其他
【文 号】公告125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8-09-30
【生效日期】2018-09-30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25号(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工作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工作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42号)的规定,现将进出口货物贸易统计原始资料、进出口货物贸易统计项目、进出口货物贸易统计贸易方式、不列入进出口货物贸易统计的货物和实施海关单项统计的货物(见附件1—5)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海关总署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工作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公告 附件一.doc
2.海关总署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工作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公告 附件二.doc
3.海关总署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工作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公告 附件三.doc
4.海关总署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工作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公告 附件四.doc
5.海关总署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工作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公告 附件五.doc
海关总署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