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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完成“单一窗口”标准版运输工具“一单四报”首单申报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7/9/30

  日前,福建省口岸办会同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海关总署监管司、质检总局通关司以及福建省口岸联检单位在福州开展“单一窗口”标准版运输工具申报系统试点集中工作。9月27日,福州外轮代理公司通过中国(福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顺利完成运输工具全流程业务申报,即一次录入船舶相关信息,一次向海关、检验检疫、海事、边检提交申报数据,并收到四家联检单位审核回执,实现“一单四报”,真正体现了“单一窗口”一站式服务。

  (福建省口岸办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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