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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38号(关于公布2016年商品归类决定(Ⅳ)的公告)

作者:海关总署     更新时间:2019/6/9 22:47:31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文  号】公告〔2016〕38 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60623
【生效日期】20160701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38号(关于公布2016年商品归类决定(Ⅳ)的公告)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经营单位及其代理人正确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减少商品归类争议,保障海关商品归类执法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58号)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公布2016年商品归类决定(Ⅳ)(详见附件)。

        本公告自2016年7月1日起执行。

        有关商品归类决定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商品归类决定同时失效。

        特此公告。

        附件:2016年商品归类决定(Ⅳ).doc

海关总署

201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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