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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3号(关于2016年度自澳大利亚进口两大类农产品数量和2017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

作者:海关总署     更新时间:2019/6/9 22:48:10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关税征收管理类
【文  号】公告〔2017〕3 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7-1-6
【生效日期】2017-1-6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3号(关于2016年度自澳大利亚进口两大类农产品数量和2017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和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66号,我国对自澳大利亚进口的两大类8个税号农产品(以下简称两大类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管理措施。现将2016年度两大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17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两大类农产品进口时仍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66号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2016年度两大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17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情况表.xls

海关总署

2017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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