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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5号(关于2017年度自澳大利亚进口两大类农产品数量和2018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

作者:海关总署     更新时间:2019/6/9 22:49:14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关税征收管理类
【文  号】公告〔2018〕5 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8-1-10
【生效日期】2018-1-10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5号(关于2017年度自澳大利亚进口两大类农产品数量和2018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和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66号,我国对自澳大利亚进口的两大类8个税号农产品(以下简称两大类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管理措施。现将2017年度两大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18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两大类农产品进口时仍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66号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2017年度两大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18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情况表.xls

  海关总署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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