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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37号(关于进口印度菜籽粕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作者:海关总署     更新时间:2019/6/9 22:50:34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其他
【文  号】公告〔2018〕137 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8-10-22
【生效日期】2018-10-22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37号(关于进口印度菜籽粕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关于印度菜籽粕输华安全卫生条件的议定书》,现将《进口印度菜籽粕检验检疫要求》予以公布,符合《进口印度菜籽粕检验检疫要求》的菜籽粕允许进口。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进口印度菜籽粕检验检疫要求.docx

  

  海关总署

  201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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