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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 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18年第101号(关于公布2019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的公告)

作者:商务部 海关总署     更新时间:2019/6/9 22:51:09
【法规类型】其他部委文件
【内容类别】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文  号】联合公告〔2018〕101 号
【发文机关】商务部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8-12-10
【生效日期】2019-1-1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商务部 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18年第101号(关于公布2019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现公布《2019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2017年12月10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发布的《2018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和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35号同时废止。

    附件:2019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pdf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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