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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52号(关于进口立陶宛青贮饲草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作者:海关总署     更新时间:2019/6/9 22:52:00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其他
【文  号】公告〔2019〕52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9-3-25
【生效日期】2019-3-25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52号(关于进口立陶宛青贮饲草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立陶宛共和国农业部、食品兽医局关于立陶宛青贮饲草输华卫生与植物卫生条件的议定书》,现将《进口立陶宛青贮饲草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符合上述要求的立陶宛青贮饲草允许进口。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进口立陶宛青贮饲草植物检疫要求.doc

  海关总署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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