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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62号(关于公布《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海关保护备案目录》的公告)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21/9/2

公告〔2021〕62号

  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等向海关总署提出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保护备案申请并获核准。现将《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海关保护备案目录》(附件)予以公布。

  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进出口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货物的,海关依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海关保护备案目录.doc

  海关总署

  2021年8月19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公布《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海关保护备案目录》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公布《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海关保护备案目录》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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