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海关总署公告信息 > 内容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59号(关于进口文莱养殖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21/8/13

公告〔202159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文莱达鲁萨兰国初级资源和旅游部关于文莱输华养殖水产品的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议定书》,现将进口文莱养殖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进口文莱养殖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doc

  海关总署

  2021年8月4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文莱养殖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文莱养殖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pdf

 

  • 上一篇: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1年第58号(关于防止老挝牛结节性皮肤病传入我国的公告)
  • 下一篇: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60号(关于开展2021年度法定检验商品以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工作的公告 )
  • 最新更新

    热门推荐

    移动端首页 | PC端

    © by hsbianma.com.cn We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