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公告〔2021〕62号 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等向海关总署提出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保护备案申请并获核准。现将《奥林...
公告〔2021〕62号
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等向海关总署提出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保护备案申请并获核准。现将《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海关保护备案目录》(附件)予以公布。
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进出口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货物的,海关依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海关保护备案目录.doc
海关总署
2021年8月19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公布《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海关保护备案目录》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公布《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海关保护备案目录》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