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公告〔2015〕17 号
根据成品油经营和管理实际,海关总署、商务部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海关总署 国家经贸委 外经贸部关于停止保税区、保税油库成品油转口业务的通知》(署监〔1998〕238号)。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商务部 201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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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务部联合公告2015年第17号(海关总署 商务部关于废止文件的公告)
联合公告〔2015〕17 号
根据成品油经营和管理实际,海关总署、商务部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海关总署 国家经贸委 外经贸部关于停止保税区、保税油库成品油转口业务的通知》(署监〔1998〕238号)。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商务部
2015年4月27日